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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會〔2023〕376號
各期權經營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市場服務,提升業務管理質效,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南》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3年1月16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南(2023年修訂)》(深證會〔2023〕21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南(2023年11月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