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通知

時間: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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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上〔2021337

各市場參與人:

根據合併主板與中小板相關工作安排,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012月修訂)》中涉及中小板的條款進行了修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第4.5.5條第一款修改為:“本所對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退市整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5.4.1條第三款修改為:“主板A股股票、創業板股票、B股股票、封閉式基金的對應分類指數分別是本所編制的深證A股指數、創業板綜合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深證基金指數。”

二、根據本通知,本所現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13月修訂)》,自202146日起施行。

三、考慮到市場及會員業務技術準備情況,《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13月修訂)》中此前暫未實施的部分內容繼續暫緩實施,具體實施時間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1年3月修訂)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1年3月修訂)》修訂對照表

    3《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1年3月修訂)》暫緩實施條文

 

 

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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