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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臨時停牌制度的通知

時間: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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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會〔2020579

 

各市場參與人:

為防范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就完善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臨時停牌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一)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

(二)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二、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準,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三、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本所可以視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交易情況調整相關指標閾值,或採取進一步的盤中風險控制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0112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規定的,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本所于2020522日發布的《關於對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證會〔202026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10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