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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進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要做哪些工作?

時間:200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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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網絡投票解讀之三:

上市公司進行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要做哪些工作?

    近期,證監會公布了《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幹規定》,提出了類別表決與網絡投票的新要求,一些上市公司對此新生事物産生了疑問?為此,本刊記者採訪了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就上市公司利用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説明,內容如下:
    一、 刊登股東大會通知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上市公司應于股權登記日後三天內再次刊登股東大會通知;如提案人提出臨時提案,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至少提前十天由董事會公告。
    二、委托及前期準備工作
    1、上市公司首先要與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息公司”)簽署服務協議,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網絡投票服務,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2、信息公司將向上市公司提供專用數字證書,上市公司憑數字證書可登錄深交所網絡投票系統上市公司專用子系統(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專用子系統),以下相關功能均通過在該子系統中的操作實現,系統的操作非常簡便,上市公司稍加培訓即會使用,不需擔心。
    3、上市公司在股權登記日前,確認信息公司準備的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的相關內容。
    三、 股東大會期間
    1、在股東大會召開期間,上市公司可通過上市公司專用子系統播報現場股東大會的會議進程、會議討論的主要內容,並與股東進行實時交流(注:該功能供上市公司選擇使用)。
    2、上市公司根據會議進程,控制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截止時間。
    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15:00,結束時間由現場股東大會主持人根據會議進程至少提前30分鐘在互聯網投票系統公布,但結束時間不得早于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3:00。
    四、獲取投票結果
    上市公司在網絡投票結束後,可通過上市公司專用子系統直接獲取網絡投票的統計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