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審計費用決定因素的一般性研究

時間:20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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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我國的審計定價中,大家只重視資産、子公司數和行業數等表象的指標,而不重視審計風險,這與西方國家的做法不一致。

上市公司審計費用決定因素的一般性研究

徐州師范大學商學院    羅棟梁

引言
雖然審計收費和審計質量之間的關係在理論上存在著爭論,實證研究也尚未找到確切的證據來證明,但是審計收費還是越來越引起人們的注意。一方面審計收費在降低,Maher,Colson and Broman(1992)的研究表明,美國審計市場上的審計收費總體上是減少的,如在1974~1977年,每年減少1.365%,而在1977~1981年每年則減少3.908%。Craswell,Francis and Taylor(1996)根據澳大利亞1982~1987年的資料,發現審計費用每年僅上升11%,而公司規模卻上升了17%,審計費用的上升幅度跟不上公司規模的上升;同時,他們以1982年的數據為基準,預測出1987年審計費用比1987年實際的審計費用高30%。另一方面,由於審計業務的特殊性,企業都希望能聘請到收費較低的審計師,以節約審計費用,有證據表明許多公司將審計收費的高低作為選擇審計師的一個重要標準(Hobgood and Sciarrino,1972;Bedingfield and Loeb,1974;Eichensecher and Shields,1983)。加上確有一些審計師採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如低價來招攬審計業務,形成了諸如“低價競爭策略”(low-balling)。即實際情況是,審計師以較低的審計收費迎合客戶公司,以期贏得競爭。SEC和AICPA對此進行了嚴厲的批評,稱其損害了審計師的獨立性。因此,審計收費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根據國際會計師聯合會頒布的《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審計人員在確定專業收費應主要考慮:1.專業服務所需技能和知識;2.提供專業服務所需的專業水平和經驗;3.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所需的時間;4.實施專業服務所承擔的風險等因素。也就是説,審計收費應當充分考慮服務水平、時間和風險,這樣的收費將構成審計服務産品的以下三部分:一是産品費用,即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所需要的費用;二是預期損失費用,包括訴訟損失和恢復名譽的潛在成本等;三是會計公司的正常利潤。
為了維護我國審計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證監會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01年年報中分別按照財務審計費用和財務審計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進行披露,並列明差旅費等的承擔方式、應付未付的情況,包括與上一年的比較情況等。我國證券市場上第一次有了審計費用公布的強制性要求。那麼,從這些公布的審計費用來看,會計師事務所在確定審計收費時,它們主要考慮哪些因素呢?

文獻回顧
國外關於審計費用的研究始於Simunic(1980)的審計定價模型。在該模型中,客戶規模被認為是審計費用的最具決定性因素。除此之外,客戶的復雜性、風險資産的類型、在前兩年存在虧損、保留意見等變量也都具有顯著性,且解釋能力可達46%。從那以後,有關審計收費的研究得到很好的發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否存在“八大”(或“六大”)的收費溢價(Premium)。一方面,由於“八大”或“六大”(編者注:研究所處當時的“八大”或“六大”會計行後來演變成五大會計行,近年來隨著ENRON事件導致安達信的破産,現在又可稱為“四大”了)有更多、更好的資源(如人力資源等),有能力提供更好的産品或服務,因此他們提供的産品或服務可能與非“八大”(或非“六大”)提供的不同;另一方面,八大”(或非“六大”)具有品牌效應,“八大”(或非“六大”)出具不恰當審計意見所受到的懲罰要大於非“八大”(或非“六大”)(Simunic and Stein,1996),因此“八大”(或非“六大”)的審計收費可能比非“八大”(或非“六大”)高。Simon(1985)、Francis and Simon(1987)、Beatty(1993)、Gist and Michaels(1995)、Ezzamel and Gwilliam(1993)、Johnson,Walker and Westergaard(1995)等的研究表明在中小客戶中存在收費溢價,而在大客戶中不存在收費溢價,這與DeAngelo(1981a)的預測一致。
2.低價競爭方面。在初次簽約時,DeAngelo(1981b)預測:為了獲取客戶的首次審計聘約簽訂權,會計師事務所以低於當前審計成本的審計收費水平與客戶簽約。她認為這是事務所對在以後各期競爭時,現任會計師事務所會存在降價這一客觀事實的理性競爭性反映。這一初次訂約年存在明顯收費折扣的現象在美國和英國都被觀察到(Simon and Francis,1988,-24%;Turpen,1990,-19%;Etteredge and Greeberg,1990,-25%;Gregory and Collier,1996,-22%)。即使是在訂約後的兩年中,這種收費折扣也高達15%(Simon and Francis,1988)。此外,審計師為了保留住已有的客戶,將審計收費低於成本,Schatzberg(1990)就證實:當交易成本為正時,低價競爭存在。
3.非審計服務收費(NAS)的影響。由於審計市場的激烈競爭,加上非審計服務是一種增值服務,因此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非審計服務就一直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從全球平均來看,非審計服務收入佔事務所總收入的比例約已佔到50%。就美國而言,“五大”1999年管理咨詢收入已全面超過會計審計服務,安達信、普華永道、安永、德勤、畢馬威的收入比例(會計審計/管理咨詢)分別為18/70、35/45、34/43、31/50、36/40。此外,美國收入排名第6~100事務所的會計審計收入也在逐漸下降,2000年只佔到41%。面對這樣的情況,SEC前主席Levitt(1996,2000)認為審計師通過審計費用的較低定價,希望獲得更多有利可圖的非審計服務收費。Simunic(1984)和Palmrose(1986b)分別用1977~1981年的樣本,在考慮客戶規模、審計風險、客戶復雜性後,得出審計費用和非審計服務收費正相關,以後的研究如Parkash and Venable(1993)、Davis,Ricehiute and Trompter(1993)、Barkess and Simnett(1994)、Ezzamel, Gwilliam and Holland(1996、1997)、Kornish and Levine(2000)等都有相同的結論。如果説以上這些研究的樣本是建立在公司客戶的自願披露之上的話,那麼,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的研究就是建立在SEC的強制披露要求之上的。
SEC要求在其登記的公司從2001年2月5日開始都要披露審計費用和非審計服務費用,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用2001年2月5日至2001年3月23日披露審計費用的公司為樣本,也得出審計收費和非審計服務收費是正相關的結論。
4.公司治理結構特徵。由於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管理當局有錯報財務結果的動機(Jensen and Meckling,1976;Chow,1982; Watts and Zimmerman,1983),作為股東利益的代表,董事會有責任防止和發現管理當局的這種財務報告行為。然而由於董事會的不同特徵,在提高財務報告質量、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等方面的作用不同。Carcello,Hermaneon,Neal and Riley,Jr(2000)證實董事會的獨立性、勤勉性和專家型等特徵與審計費用成正比;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則證實獨立審計委員會的構成和開會次數與審計費用成正比。
在這些研究中,進行實證分析時,客戶規模、客戶復雜程度、審計風險或審計難度等方面的替代變量對審計費用具有明顯的統計顯著性,所用到的變量主要有:
(1)客戶規模方面。常常用資産總額(ASSETS)來代替,如Taylor and Baker(1981)、Francis and Simon(1987)、Simon and Francis(1988)、Brinn et al(1994)、Carcello, Francis and Taylor(1995)、Firth(1997)。有時也用銷售收入總額(SALES)代替,如Haskins and Williams(1988)、Chan et al(1993)、Gul,Tuis and Chen(1998)。客戶規模越大,資産、負債就越多,業務量越大,要求的審計工作量越多,審計收費就越高。
(2)客戶復雜程度方面。有合併子公司數(SUBS)(如Simunic,1980;Simon,1985)、子公司數的平方根(SQSUBS)(如Francis and Simon,1987;Simon and Francis,1988;Carcello, Francis and Taylor,1995;Carcello,Hermaneon,Neal and Riley,Jr,2000;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涉及行業數(INDUS)(如Simunic,1984; Barkess and Simmnett,1994)以及長期債務佔總資産的比重(DEBT)、股本佔總資産的比重(STOCK)(Bettie,Goodacre,Pratt and Stevenson,2000)等代替變量,公司越復雜,審計人員的工作量越大,審計收費就越高。
(3)審計風險或審計難度方面。常用的代替變量有:非標準意見報告(OPINION)(Chan et al,1993;Ezzamel et al,1996);前一年或兩年是否虧損(LOSS)(Simon,1985;Turpen,1990;Simunic and Srein,1996;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流動比率(CR)(Simunic and Stein,1996;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扣除非正常損益後的資産報酬率(ROA)(Gul Tuis and Chen,1998);應收款項佔總資産的比重(RECINT)和存貨佔總資産的比重(INVINT)(Simunic,1980;Simon,1985;Maher,Colson and Broman,1992;Gul,Tuis and Chen,1998);應收款項和存貨之和佔總資産的比重(INVREC)(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其中OPINION、LOSS、RECINT、INVINT、INVREC增加了審計風險,這需要額外的審計工作,或需要保險溢價以補償審計師的額外風險,據此審計費用要高一些,因此與審計費用正相關;而CR和ROA減少審計風險,則與審計費用負相關。

研究方法和樣本選擇
本文以Simunic(1980)的模型為基準,選用上述客戶規模、客戶的復雜程度和審計難度或審計風險等三個方面的代替變量,確定它們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費用的影響。各變量的符號、解釋如下:
LNFEE:審計費用(以萬元為單位)的自然對數(這與國外的研究一致,如Palmrose,1986b;Francis and Simon,1987;Simon and Francis,1988;Turpen,1990;Carcello, Francis and Taylor,1995;Gul,Tuis and Chen,1998;Carcello,Hermaneon,Neal and Riley,Jr,2000;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
LNSALES:主營業務收入(以萬元為單位)的自然對數,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LNASSETS:資産總額(以萬元為單位)的自然對數,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SQSUBS:納入合併范圍的子公司數的平方根,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INDUS:客戶公司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業時取1,否則取0,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DEBT:長期負債佔資産總額的比重,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STOCK:股本佔總資産的比重,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OPINION:由於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大部分為標準無保留意見,因此當審計意見為標準無保留意見時取1,否則取0,則預期與LNFEE成反比例;
LOSS:上一年年報中顯示為虧損的取1,否則取0,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CR:流動比率,預期與LNFEE成反比例;RECINT:應收款項佔資産總額的比重,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INVINT:存貨佔資産總額的比重,預期與LNFEE成正比例;
ROA:扣除非正常損益前的總資産報酬率,預期與LNFEE成反比例。
在上市公司支付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中,除了年報審計、中期審計審閱費用外,還包括配股、增發甚至首發、各類專項審計、財務顧問、咨詢培訓等17項費用,本文僅就A股上市公司年報審計費用進行研究。截至2002年4月30日,深滬股市共公布年報1173份,其中滬市660家,深市513家。在1173份年報中,有284份A股上市公司在其年報中明確披露年報審計費用,其中滬市187家,深市97家。本文以這284家上市公司為樣本,所有數據資料均來自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實證檢驗
一、統計特徵
樣本公司中支付的年報審計費用平均為36萬元,其中支付最少的為13萬元,最多的為105萬元(見表1)。其中位數為32萬元,有186家公司支付的審計費用在20~40萬元之間,佔整個樣本的65%。
從各變量的統計描述(見表1)中可以看出,樣本公司平均資産總額為16億元,每萬元資産的審計費用僅為2.25元。有36.97%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業數在兩個以上,平均子公司數為5家。流動比率平均為2.09,在去掉股票代碼為000150的47.14後,平均為1.94;ROA平均為0.02,在去掉股票代碼為600813的-1.18後,最小值為-0.27。
 
在因變量與自變量的相關性(該相關系數表在文中未列出)中,銷售收入、資産總額、合併的子公司數和審計費用在0.01的水平上正相關,與預測的一致。各自變量之間(除了資産總額與銷售收入、股本外)的相關系數都較小,因此具有較強的獨立性。
二、審計收費模型
筆者用SPSS系統中的逐步篩選法(Stepwise)作多元回歸分析,回歸系數顯著性F檢驗的相伴概率小于0.05的自變量被引入回歸方程,大於0.1的自變量被剔除回歸方程。在對所有樣本進行回歸分析時,出現兩個奇異值。在去掉兩組奇異值後再進行一次回歸,有3個自變量進入回歸方程,首先是資産的自然對數(LNASSETS)進入方程,其次是子公司數的平方根(SQSUBS),最後是客戶公司涉及的行業數(INDUS)。
各自變量進入方程後的F值全部在0.01的水平上顯著,即所有自變量的回歸系數不同時為零,因變量與自變量之間確實存在線性關係,可以用線性模型。回歸方程各變量的t值都在0.05水平上顯著,具體回歸過程略。
一般而言,我國的審計定價中,大家只重視資産、子公司數和行業數等表象的指標,而不重視審計風險,這與西方國家的做法不一致。雖然在審計收費中應考慮審計風險因素到1996年才由Simunic and Srein提出,但是Menon and Williams(2001)用1980~1997年長達18年中自願披露審計費用的公司為樣本,在考慮了客戶公司規模、客戶公司復雜程度、審計風險和審計師的行業經驗後,發現客戶規模、存貨和應收款的比重、子公司數與審計費用顯著。Abbott,Parker, Petters and Raghunandan(2001)也得出相同的結論。也就是説,在成熟的審計市場,審計風險一直是審計定價中考慮的主要因素。由於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我國的審計定價沒有考慮這一因素,説明我國的審計定價存在著明顯的缺陷。
三、追加的研究
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脫鉤改制和上規模在最近幾年才進行,還沒有形成諸如國外 “六大”、“五大”的局面,同時會計師事務所的非審計服務較少;另外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也正在完善,獨立董事等制度正在建設中,因此,本文不討論“是否存在“八大”(或“六大”)的收費溢價”、“非審計服務收費”和“公司治理結構特徵”對審計費用的影響,只討論是否存在“低價競爭”。 由於在我國有大量的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存在,且他們的非審計服務收入少,因此,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時,後任會計師事務所極可能與DeAngelo(1981b)預測的低價競爭一致,以較低的審計收費來獲取客戶,求得生存和發展。筆者以資産的自然對數、子公司數的平方根、客戶公司涉及的行業數作為控制變量,檢驗首次接受委托(CHANG)(客戶公司更換事務所時取1,否則取0)與審計費用(LNFEE)的關係。用變量全部進入方程的方法得出的回歸結果見表2。
 
可以看出,首次接受委托與審計費用正相關,且t值在0.1的水平上顯著。由此我們可以認為,在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時,沒有證據表明後任會計師事務所存在“低價競爭”。但是由於CHANG t值的相伴概率值為0.188,大於0.05,因此其不能很好地解釋因變量LNFEE的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