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相關規定,深交所對不同交易方式下的債券交易時間安排如下:
採用匹配成交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匹配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30為連續匹配時間;
採用點擊成交、詢價成交和協商成交方式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20:00(其中:15:30-20:00交易時段暫緩實施);
採用競買成交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00至10:00為賣方提交競買發起申報時間,10:00至11:30為應價方提交應價申報時間。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