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3號—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試行)》的通知

時間:2022-05-31

深證上〔2022530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托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REITs)試點,規範基礎設施REITs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3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試行)》,現予以發布。

此外,為促進基礎設施REITs的發展,本所暫免收取基礎設施REITs擴募業務的上市初費、上市月費、交易經手費及非限售份額參與要約收購業務費用。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3號—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試行)

    2.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3號—新購入基礎設施項目(試行)》的説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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