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會〔2023〕117號
為了規範會員對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管理,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請各會員單位做好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並做好相關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
2.《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説明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