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23〕226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便利網下投資者、承銷商等市場主體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參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主板及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發行,提高網下發行工作效率,本所結合發行承銷相關業務規則及業務實踐,對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配售結果文件製作指南Ver2.0》進行整合,修訂形成《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1月8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2020年7月15日發布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配售結果文件製作指南Ver2.0》同時廢止。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