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始研究並制定網下發行電子化解決方案,提出: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建立基於互聯網的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即EIPO平臺,主承銷商通過該平臺組織網下發行,投資者通過該平臺參與網下發行;同時,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建立配套的網下發行後臺處理系統,負責備案銀行賬戶審核、資金收付、有效資金處理、清算交收與新股初始登記。
經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共同努力,EIPO平臺以及網下發行後臺處理系統于2008年3月30日正式上線運行。此後,為了配合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EIPO平臺累計進行了四次適應性改造。
EIPO平臺發展歷程如下:
2008年4月,第一只新股在平臺上發行;
2009年6月,完善詢價和申購報價約束機制;
2010年10月,增加推薦類機構投資者和搖號配售功能;
2012年4月,增加推薦類個人投資者;
2013年12月,增加投資者資料自主維護、主承銷商自主配售及剔除最高報價申購量等功能。
EIPO平臺經過多次升級改版,目前具有如下主要功能:
(1)主承銷商進行初步詢價、實時查詢和統計投資者的報價情況;
(2)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查詢已參與報價情況;
(3)主承銷商確定有效投資者和有效申購量;
(3)主承銷商進行定價、實時查詢投資者的申購情況;
(4)投資者查詢入圍數量和參與申購;實時查詢申購量和申購資金劃付情況;
(5)主承銷商實時查詢投資者申購單和申購資金的到賬情況;
(6)主承銷商完成自主配售,準備股份登記文件;
(7)投資者查詢退款情況;
(8)監管機構實時查詢與統計主承銷商和投資者的網下發行參與情況,對其進行有效監管;
(9)網下發行是專戶管理,有效隔離了與場內資金結算的風險。
網下發行後臺處理系統的主要功能如下:
(1)與結算銀行確認配售對象資金賬戶的有效性,以確保資金劃付的安全;
(2)根據業務規則對沒有足額劃款的申購委托進行無效處理;
(3)凍結資金與自動退款;
(4)向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實時轉發申購資金劃付情況;
(5)為主承銷商及其會計師提供各結算銀行網下發行專戶的新股申購清單及無效申購清單,協助其在各結算銀行進行驗資;
(6)為跨行劃撥資金進行資金頭寸調撥;
(7)將配售結果直接發送登記結算系統,方便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審核,快捷實現初始登記;
(8)為主承銷商提供募集資金的劃付。
新股網下發行市場參與方使用EIPO平臺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網下發行的效率,有效避免新股申購資金大規模跨銀行流動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並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共享。
EIPO平臺有如下特點:
(1)方便。用瀏覽器通過互聯網訪問並提供郵件和短信提醒服務;
(2)高效。用互聯網替代傳真系統;
(3)安全。使用深圳證券交易所身份認證系統的數字證書進行身份認證和數字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