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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大事記

時間: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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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 1月4日,我所與菲律賓交易所通過線上方式新簽合作諒解備忘錄。

▲ 1月5日,我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南第4號——債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3年1月修訂)》,自2023年1月9日起施行。

▲ 1月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南第7號——債券做市(2023年1月修訂)》,優化債券做市商業務申請及管理流程。

▲ 1月13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交易與關聯交易(2023年修訂)》,規範上市公司有序開展期貨和衍生品交易,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套期保值進行風險管理。

▲ 1月13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修訂)》,進一步完善業績説明會常態化機制,規範證券投資、期貨和衍生品投資信息披露相關業務。

▲ 1月13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公告格式(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公告格式(2023年修訂)》,進一步完善終止上市風險提示、期貨和衍生品交易相關公告格式,推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

▲ 1月13日,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我所發布《關於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明確2023年退市監管工作安排。

▲ 1月16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南(2023年修訂)》。

▲ 1月18日,我所召開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專題黨課暨2022年工作總結表彰和2023年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 1月19日,我所發布《關於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相關事項的通知》,優化深港通交易日歷安排,進一步完善深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機制。

二月

▲ 2月1日,中國證監會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我所同步發布《關於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就10件配套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發布施行《關於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審核工作銜接安排的通知》。

▲ 2月3日,我所召開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徵求意見座談會,聽取擬上市企業、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創投機構等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的意見建議。

▲ 2月6日,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我所正式啟動債券做市業務。

▲ 2月7日,我所召開第一屆上市審核委員會、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成立大會,會議宣讀兩委委員聘任公告,並組織全體委員簽署廉政承諾書。

▲ 2月7日,全國首單“革命老區”資産支持專項計劃“新華保理——新江蘇紅色傳承第1期保理債權資産支持專項計劃(革命老區)”在我所挂牌。

▲ 2月10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3號——行業信息披露(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4號——創業板行業信息披露(2023年修訂)》,進一步提升行業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

▲ 2月17日,為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工作部署,我所發布施行《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審核規則》《行業咨詢專家庫工作規則(2023年修訂)》《優先股試點業務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關於注冊制下股票和存托憑證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及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的通知》《關於未盈利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相關事宜的通知》《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申請文件受理》《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2號——上市保薦書內容與格式》《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3號——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4號——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工作細則》《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第1號——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第2號——存托憑證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重大資産重組(2023年修訂)》《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1號——業務咨詢溝通》《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2號——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關注要點》等業務規則。

▲ 2月17日,為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工作部署,我所發布《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2023年修訂)》《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關於股票及存托憑證證券簡稱和標識的通知》,自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發行的首只主板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

▲ 2月17日,為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工作部署,進一步提升會員保薦業務質量,我所發布施行《關於進一步督促會員提升保薦業務執業質量的通知》。

▲ 2月17日,為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工作部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我所發布施行《主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 2月17日,為持續深化服務理念、快速響應企業訴求,我所舉辦“創享薈”首期活動——ESG信息披露專題活動,幫助上市公司解決在ESG信息披露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助推上市公司深度交流。

▲ 2月22日,我所召開房地産行業機構座談會,圍繞資本市場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主題,與房地産行業相關機構代表進行深入交流研討。

▲ 2月22日至23日,我所召開2023年基金衍生品高質量發展研討會,回顧總結2022年深交所基金、衍生品市場建設情況,研究討論2023年重點工作。

▲ 2月24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2月修訂)》。

▲ 2月24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宣布滬深港通交易日歷優化將於4月24日正式落地實施。根據中國證監會工作部署,我所更新2023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保障交易日歷優化工作平穩落地。

▲ 2月27日,我所召開2022年度債券監管發展業務座談會,回顧總結2022年深交所債券市場建設情況,研究討論2023年重點工作。

▲ 2月28日,我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通過線上方式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三月

▲ 3月1日,我所召開審計機構座談會,與審計機構代表就全面注冊制下如何進一步優化資本市場審計行業生態、提升審計執業質量進行深入交流。

▲ 3月3日,我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落實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范圍聯合公告的安排,持續優化深港互聯互通機制,該辦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 3月3日,我所聯合中國結算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2023年修訂)》,該條款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 3月3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産支持證券挂牌條件確認業務指引第4號——保險資産管理公司開展資産證券化業務相關要求(試行)》,進一步拓寬資産證券化業務參與主體范圍,推動多層次債券市場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 3月1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首次公開發行審核關注要點》《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4號——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審核關注要點》《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5號——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審核關注要點》《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6號——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審核關注要點(簡易程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7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審核關注要點》,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部署要求,推動提高申報文件信息披露質量,上述指南自2023年3月18日起施行。

▲ 3月1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2號——首發及轉板上市業務辦理》,統一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業務辦理要求,提高發行上市工作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 3月17日,我所召開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成立暨2023年第一次工作會議,圍繞全面注冊制實施初期保障新股平穩發行相關事項進行交流,並審議通過《關於保障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新股平穩有序發行的倡議》。

▲ 3月1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1號——募集説明書(參考文本)(2023年修訂)》,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信息披露文件編制,促進提升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效率。

▲ 3月24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便利網下投資者、承銷商等市場主體通過電子平臺參與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主板及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發行,推動提高網下發行工作效率。

▲ 3月30日,我所召開會計專業咨詢委員會換屆大會暨第二屆會計咨詢委第一次工作會議,圍繞全面注冊制下如何進一步提升會計信息質量和審計執業質量開展研討。

四月

▲ 4月3日,我所聯合上交所、北交所舉辦北京資本市場服務周活動,進一步提升交易所對實體經濟的綜合服務能力,助力打造全産品線服務生態。北京證監局、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代表參加活動。

▲ 4月6日,我所發布《共同打造透明廉潔優質注冊制倡議書》,倡議市場各方做透明注冊制的建設者、廉潔注冊制的踐行者和優質注冊制的守護者。

▲ 4月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訂)》,落實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部署要求,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上位規定銜接一致。

▲ 4月7日,我所與泰國證券交易所開展指數行情展示合作,6條深市指數行情通過泰交所旗下SETTRADE網站展示,泰交所市場3條指數行情通過國證指數網站同步展示。

▲ 4月10日,滬深交易所主板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儀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連線舉行。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龔正,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孟凡利,上交所理事長邱勇、深交所理事長陳華平分別致辭,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主持上市儀式。浙江、江西、重慶、陜西、深圳等省市領導同志,深交所主板注冊制首批5家上市企業負責人以及投資機構、中介機構、新聞媒體等代表在深交所會場出席上市儀式。

▲ 4月10日,我所組織開展“媒體走進交易所”座談交流活動,15家媒體單位負責人及記者代表30余人參加。

▲ 4月12日,我所舉辦“深交所·創享薈”國有資本運營管理專題活動,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國有資本運營平臺、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人及專家學者、中介機構代表等圍繞資本市場服務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開展交流研討。

▲ 4月14日,我所發布《關於就獨立董事制度改革配套自律監管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就有關配套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 4月17日,深圳市政府專項債券在我所招標發行,定價基準由原長期錨定參考“國債收益率曲線”調整為參考“地方政府債券收益率曲線”。這是交易所市場首次嘗試地方債發行定價基準“換錨”,有助於更好發揮地方債收益率曲線價格發現功能,提升地方債發行市場化水平。

▲ 4月21日,我所聯合上交所、新加坡交易所在重慶舉辦2023年中國-新加坡資本市場合作圓桌會議,圍繞中新資本市場跨境業務布局與展望、産品創新與合作、跨境投融資機遇等議題開展深入交流研討,共同為推進中新資本市場務實合作建言獻策、貢獻力量。

▲ 4月24日,經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同意,深滬港通交易日歷優化正式上線實施。此次交易日歷優化實施後,兩地市場共同交易日的深港通交易全部放開。

▲ 4月26日,深交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續簽戰略合作協議,並與廣東21個地市政府簽署合作備忘錄。

▲ 4月26日,我所以“先進製造續華章”為主題,組織召開首場深市上市公司“上市大廳”集體業績説明會。

▲ 4月28日,我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規範會員對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管理,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該指引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

五月

▲ 5月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1號——定期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監管業務指引第2號——臨時報告》,進一步加強以償債能力為重點的信息披露機制建設,持續提升信息披露針對性、有效性,切實督促市場主體歸位盡責,不斷提高債券存續期監管質效。

▲ 5月10日-11日,我所舉辦“深交所支持四川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金熊貓培育’計劃”啟動儀式並召開四川省基礎設施REITs推進會。

▲ 5月12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2023年修訂)》,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REITs基礎制度和監管安排,推進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

▲ 5月15日,我所承建的巴基斯坦證券交易所交易與監察系統升級項目順利上線運行,系統整體運行良好,項目取得預期成效

▲ 5月15日,我所與中國電子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5月16日-20日,我所聯合安徽省金融局、安徽證監局舉辦安徽資本市場服務周活動並召開資本市場支持安徽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

▲ 5月24日-25日,我所舉辦新疆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天山行動”暨2023年深交所服務計劃啟動儀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新疆基地,並召開新疆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和新疆地區基礎設施REITs推進會。

▲ 5月29日,我所及下屬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根據指數編制規則,綜合考量深市公司的市值代表性、證券流動性、經營合規情況等因素,將對深證成指、創業板指、深證100實施樣本股定期調整。本次調整將於2023年6月12日正式實施。本次調整後,深市核心指數樣本股中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重點領域上市企業的比重穩中有升,市場刻畫表徵功能進一步增強。

▲ 5月29日-31日,我所舉辦2023年江蘇資本市場服務周啟動儀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蘇南基地,並召開蘇州深市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專題培訓會。

▲ 5月31日-6月1日,我所舉辦“陽光服務行”之走進吉林活動啟動儀式,並召開擬上市企業培訓會和深市上市公司培訓交流會。

▲ 5月,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我所圍繞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開展投資者教育和服務系列活動,加大服務邊遠地區投資者力度,著力提升投資者服務效能,助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六月

▲ 6月1日至2日,我所舉辦2023全球投資者大會,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廣東省副省長張新、深交所理事長陳華平、深圳市委常委曾湃出席大會開幕式並致辭,深交所總經理沙雁主持開幕式。大會圍繞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互聯互通機制、可持續金融和ESG投資、基金和指數投資4大主題開展近30場主旨演講與圓桌討論,逾300名境內外投資機構、中介機構、上市公司代表現場參會。

▲ 6月1日至2日,我所舉辦遼寧資本市場“陽光服務行”活動,並召開遼寧省擬上市企業培訓會、債券和公募REITs發行座談會,開展全面注冊制投服專項活動。

▲ 6月2日,我所就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6月2日、5日,我所先後制定印發《關於支持民營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穩健發展的工作方案》《進一步提升價值創造發現功能 推動提高深市國有上市公司質量專項工作方案》,堅定不移貫徹“兩個毫不動搖”,持續培育壯大反映高質量發展的深市上市公司群體。

▲ 6月8日,我所召開法律專業咨詢委員會換屆大會暨資本市場法制工作座談會。

▲ 6月9日,我所發布施行《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退市整理期間交易安排的通知》。

▲ 6月10日,我所舉辦《證券市場導報》學術委員會成立大會暨“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學術交流會,圍繞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能力等開展研討。

▲ 6月13日至16日,我所分別舉辦“楚天行動”-湖北資本市場“陽光服務行”、“金芙蓉躍升行動”-長株潭資本市場“陽光服務行”活動,召開擬上市企業上市培訓會、固定收益及REITs培訓會,並開展全面注冊制投服專項活動。

▲ 6月1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相關業務辦理(2023年6月修訂)》,進一步規範基金簡稱編制要求。

▲ 6月15日,我所與新浪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6月16日,我所發布施行《關於完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可轉債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

▲ 6月16日,我所舉辦首批基礎設施REITs擴募上市儀式,博時蛇口産園REITs和紅土創新鹽田港REITs在我所成功擴募上市交易。

▲ 6月16日,我所舉辦REITs高質量發展座談會,聽取基礎設施REITs項目的原始權益人、中介機構、投資者、行業專家等的意見建議。

▲ 6月17日,我所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6月26日,我所舉辦“深交所·創享薈”製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專題活動。

▲ 6月27日,我所與中國節能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6月28日,我所修訂印發理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

▲ 6月28日,我所承辦第二屆中小企業投融資國際論壇,並組織深市380余家“專精特新”企業聯合發布《聚焦主業 精耕細作 堅定不移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倡議書》,助力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 6月,我所在湖南、湖北、甘肅、廣東、山西、山東等地,聯合當地證監局、證券業協會等單位共同開展“踔厲奮發新徵程 投教服務再出發”主題活動,積極宣傳全面注冊制制度規則,持續倡導理性投資理念,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環境。

七月

▲ 7月3日,我所與華潤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7月5日,我所與招商銀行續簽戰略合作協議。

▲ 7月6日,我所交易系統保持21年連續安全運行。

▲ 7月18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進一步規範境內上市公司境外發行可轉換為境內基礎股票的全球存托憑證行為。

▲ 7月21日,我所聯合上交所發布施行《以上市公司質量為導向的保薦機構執業質量評價實施辦法(試行)》。

▲ 7月28日,我所召開第五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

▲ 7月28日,我所與中國光大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八月

▲ 8月4日,我所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 8月4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並同步更新主板、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主板、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公告格式指南,推動形成更加科學的獨立董事制度體系,促進獨立董事發揮應有作用。

▲ 8月4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1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2023年修訂)》。

▲ 8月8日,我所舉辦數字化賦能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發展討論會暨“益企融”發布會。

▲ 8月9日,我所發布《關於支持京津冀、東北地區防汛救災的通知》,以務實舉措助力京津冀和東北地區經濟社會恢復發展。

▲ 8月10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指數基金開發(2023年修訂)》,適當縮短非寬基股票指數基金開發對指數發布時間的要求。

▲ 8月11日,我所舉辦首期“沁園˙星火”高校教師資本市場研修班,進一步推動投資者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 8月14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6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審核會議》。

▲ 8月1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南第2號——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2023年8月修訂)》。

▲ 8月18日,我所發布《關於下調股票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下調股票交易經手費30%。

▲ 8月18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聽證程序細則(2023年修訂)》。

▲ 8月21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首次公開發行審核關注要點(2023年修訂)》。

▲ 8月24日,深交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落地三週年。三年來,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市場結構、規模、生態和功能邁上新臺階。

▲ 8月27日,我所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第4.5條,將融資保證金比例從100%降低至80%,促進兩融業務功能有效發揮。

九月

▲ 8月31日-9月2日,我所全力做好超強臺風“蘇拉”應急防范工作,確保市場交易、辦公運行、人員場地等安全

▲ 9月1日,我所發布《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將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從可轉債擴展至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種,進一步完善程序化交易報告與管理制度。

▲ 9月1日,我所與陜西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陜西省軍民融合辦等在陜西西安共同舉辦“創新成長·國防科技工業産業鏈專題活動”。

▲ 9月7日-8日,深圳市遭遇特大暴雨,多項指標打破深圳市1952年有氣象記錄以來極值。我所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做好強降雨應急防范工作,確保市場交易、通信電力、人員場地等安全。

▲ 9月8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相關業務辦理(2023年9月修訂)》,優化ETF申購贖回權限等業務辦理流程。

▲ 9月8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2023年修訂)》,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辦理要求。

▲ 9月9日,我所官方網站首頁正式上線“陽光監管 透明服務”專欄,“一站式”集中展示深交所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清單,同步更新發布39件市場主體常用辦事指南,讓查詢更便捷、展示更友好、分類更精細。

▲ 9月14日、19日和21日,我所分別以綠色低碳乘風勁、先進製造鑄強基、數字經濟添活力為主題,結合2023年深市上市公司半年度業績情況,舉辦三場民營上市公司集體業績説明會,解析上市公司業績,回答投資者提問,傾聽投資者訴求,幫助投資者深入了解公司生産經營情況,助力提振投資者信心。

▲ 9月,我所持續開展“陽光服務行”系列活動,分別在山西、吉林、江西、四川、貴州、重慶等地舉辦專場活動,推動在地化服務質效持續提升。

▲ 9月19日-22日,我所舉辦首期“ETF與ETF期權策略師專題研修班”,加強ETF投顧培育,助力投資端建設。

▲ 9月19日-22日,我所派員赴香港開展深市上市公司路演及投資者調研推介,24家深市代表性上市公司及80余家境外投資者參與路演並開展交流。

▲ 9月18日-23日,我所與資本市場學院共同舉辦“資本市場法治系列研修班(第1期)”並召開專題座談會。

▲ 9月26日,我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

10月

▲ 10月13日,我所同意5家保險資産管理公司試點開展ABS及REITs業務,促進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良性互動,進一步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 10月13日,我所發布深證50指數,進一步豐富優質企業投資標的,加大高質量指數供給,引導資源要素流向國家重點支持領域龍頭企業。

▲ 10月14日,我所發布《關於優化融券交易和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相關安排的通知》。

▲ 10月20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3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申請文件及其編制要求(2023年修訂)》等12項業務指引和5項指南,以及《關於企業債券銜接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確企業債券受理審核、發行上市、存續期監管等相關制度要求和工作銜接安排,穩妥有序做好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工作銜接。

▲ 10月20日,我所就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中現金分紅相關條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10月2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5號——臨時報告(試行)》,持續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有效性、規範性,進一步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 10月19日、25日、31日,我所分別圍繞“行業標桿奠基礎”“跨越成長乘風起”“創新驅動破浪行”三大主題舉辦三批次上市公司集中路演活動,邀請50家代表性強的深市上市公司解析經營業績、交流發展戰略,推動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進一步凝聚共識。

11月

▲ 11月初,《中國學術期刊影響因子年報(2023版)》正式發布,由我所主辦的學術期刊《證券市場導報》影響力穩步提升,在國內62種貨幣/金融、銀行/保險類期刊中排名第3。

▲ 11月8日,我所發布深證主板50、創業板中盤200、創業板小盤300指數,持續加大優質寬基指數供給,滿足市場多元化指數投資需求。

▲ 11月17日,我所舉辦深證50ETF産品座談會,就深證50ETF投資價值和配置策略進行研討交流。

▲ 11月27日,我所調整深市核心指數(深證成指、創業板指、深證100)樣本股,進一步提升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增強研發創新動能、凸顯市場表徵引領功能。本次調整自2023年12月11日正式實施。

▲ 11月2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發行業務指南第1號——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和資産支持證券發行上市挂牌業務指南(2023年修訂)》,進一步明確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和資産支持證券發行上市挂牌工作要求,提升發行上市挂牌效率。

▲ 11月27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南(2023年11月修訂)》,進一步深化市場服務,提升業務管理質效。

▲ 11月30日,我所與中信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11月30日,我所與中國南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12月

▲ 12月4日,我所與中國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12月8日,我所修訂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相關業務辦理(2023年12月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2號——流動性服務(2023年修訂)》。

▲ 12月10日、13日,我所先後與沙特交易所集團、阿布扎比交易所簽署合作備忘錄。

▲ 12月15日,我所與港交所、廣期所聯合舉辦主題為“科技引領·數智賦能”的2023年大灣區交易所科技大會。

▲ 12月1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2023年修訂)》,進一步鼓勵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 12月15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2023年1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2023年12月修訂)》,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合理分紅。

▲ 12月26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南第4號——債券交易及配套安排(2023年12月修訂)》,進一步規範債券交易業務操作流程。

▲ 12月28日,中央組織部有關幹部局負責同志出席我所幹部會議,宣布中央決定:沙雁同志任我所黨委書記。

▲ 12月29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12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12月修訂)》,進一步強化退市風險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 12月29日,我所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存續期業務指南第3號——募集資金管理重點關注事項(試行)》,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管理。

▲ 12月29日,深交所、中國結算聯合發布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B轉H業務實施細則》,規範B轉H登記存管、交易結算管理相關事宜。

▲ 12月29日,我所發布《關於減免2024年度相關費用的通知》,推出多項降費措施,切實服務實體經濟,助力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2024年深市整體降費金額將超過3.2億元。

▲ 12月,我所分別舉辦4場座談會,邀請綠色低碳、先進製造、數字經濟領域上市公司代表和注冊制改革後新上市公司代表企業研討行業趨勢、分享特色亮點、暢談訴求建議,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

▲ 12月,我所先後舉辦3期“創享薈”活動,聚焦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AI大模型與産業機遇、民營上市公司聚焦主業等專題,邀請企業代表、中介機構代表、專家學者等共同研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