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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上〔2019〕809號
各市場參與人:
經認真研究,現就股票期權(以下簡稱期權)試點初期收費事項通知如下:
一、期權交易經手費為每張1.3元。
二、暫免收取賣出開倉交易(含備兌開倉)的相應交易經手費。期權經營機構可以參照本通知規定,對客戶賣出開倉交易暫免收取相應交易傭金。
三、暫免收取期權業務相關的交易單元流量費。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可以根據期權試點開展情況,調整相關費用的收取。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