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時間: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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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會〔2023117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範會員對融資融券客戶擔保物管理,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現予以發布,自2023731日起施行。請各會員單位做好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並做好相關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

    2《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融資融券擔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説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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