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25〕53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
2.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
3.《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起草説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