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1年修訂)》的通知

時間:2021-10-22
字體:

深證上〔20211004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提高本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規範化、便利化水平,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0年修訂)》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724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653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2021年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110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