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收費標準的通知

時間: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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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上〔2022720

各市場參與人:

為便於市場主體知悉和查詢,現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現行收費標準列示如下,本所將繼續按照現行標準執行:

一、可轉債交易經手費按成交金額的0.04‰雙邊收取。

二、可轉債上市初費按債券總額的0.01%收取,最高不超過3萬元。可轉債上市年費的收取以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債券總額不超過1億元的,每年6000元;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2000萬元,年費增加1200元,最高不超過24000元。

三、可轉債上市費(含上市初費與上市年費)按照《關於調整部分證券品種收費標準的通知》(深證會〔2015233號)暫免收取。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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