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能否使用開立的信用證券賬戶進行債券回購交易?

時間:2021-04-14
字體:
  答:不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第2.18條規定: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用於參與債券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