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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證上〔2020〕484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明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要求,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等有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