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為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深市主板改革後的相關規則變化和投資風險點,深交所投資者服務部推出《主板投資入市手冊》。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相關內容。
答:投資者在主板股票交易中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深交所將按照《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等規定採取以下自律監管措施:
(1)口頭警示;
(2)書面警示;
(3)約見談話;
(4)將證券賬戶列入重點監控賬戶;
(5)要求投資者提交合規交易承諾書;
(6)盤中暫停當日交易;
(7)盤後限制交易;
(8)深交所規定的其他自律監管措施。
2.主板投資者哪些異常交易行為,深交所會從嚴認定異常交易行為、從重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答:投資者實施異常交易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可以下調監控指標從嚴認定異常交易行為,從重採取自律監管措施。從嚴認定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指標下調幅度不超過50%,情節特別嚴重的除外:
(1)在一定時間內反復、連續實施異常交易行為;
(2)對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存在退市風險的股票實施異常交易行為;
(3)對深交所交易監管中向市場公開的重點監控股票實施異常交易行為;
(4)異常交易行為涉嫌操縱市場;
(5)因異常交易行為受到過深交所盤後限制交易,或者因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證券違法行為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
(6)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投資者教育之目的而發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深圳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準確可靠,但並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